在昆明注销公司需根据注销类型(简易注销或一般注销)准备相应材料,并遵循特定流程。以下是具体说明:
一、基础通用材料营业执照
正副本原件(若遗失需登报声明作废)。
公司印章
公章、财务章、法人章、合同章、发票章等所有备案章(注销后需交还公安机关)。
法定代表人及股东身份证明
法定代表人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(若委托代办,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授权书)。
银行账户信息
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表、印鉴卡(用于注销银行账户)。
适用条件:未产生债务或已清偿全部债务,无未结清费用、税款、社保公积金欠费等。
所需材料:
《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》
《全体投资人承诺书》(需全体股东签字确认)
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
清税证明(税务部门出具)
公示证明:在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”公示20天后,打印公示截图。
适用条件:存在债务、未结清税款或需清算的公司。
所需材料:
《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》(清算组负责人签署)
股东会决议或决定文件
有限责任公司:股东会决议(全体股东签字,说明同意注销并成立清算组)。
股份有限公司:股东大会决议。
一人有限责任公司:股东书面决定。
清算报告
由清算组编制,需经股东会或有关机关确认(如法院、国资委等)。
税务注销证明
税务部门出具的《清税证明》或《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》。
需结清税款、滞纳金、罚款,缴销发票和税控设备。
公示证明
在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”公示45天后,打印公示截图。
其他材料
社保、公积金注销证明(结清费用后办理)。
特殊行业许可证(如食品经营许可证、进出口备案证等,需先注销资质)。
分公司注销证明(如有分公司需先注销)。
成立清算组
组成清算组,负责清理公司财产、处理债权债务,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备案。
税务注销
携带营业执照、公章、税控盘、法人身份证等材料,到税务局办结清税,领取清税证明。
公示
简易注销公示20天,一般注销公示45天(仅一次机会,需确保无未了结事务)。
工商注销
提交注销申请书、股东会决议、清算报告、清税证明等材料,领取注销通知书。
注销其他账户
银行账户:携带营业执照、公章、法人身份证等材料,注销基本存款账户和一般存款账户。
社保、公积金:登录对应系统办理注销,结清费用。
印章注销:携带注销通知书、法人或经办人身份证,到公安机关缴销印章。
顺序要求:必须先完成税务注销,再办理工商注销。
材料真实性:所有文件需真实有效,虚假材料可能导致注销失败或法律责任。
专业协助:若公司存在复杂债务或税务问题,建议咨询律师或会计师,确保流程合规。